內部稽核
一、內部稽核之設置
01 內部稽核主管:本公司已配置專任稽核人員1人,符合主管機關所訂之資格條件並持續進修。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法由董事會同意,內部稽核主管並列席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具備足以勝任其職務之學經歷,並具備國際內部稽核師證照,且無違反稽核職能或有損聲譽之情事。
02 稽核職務代理人:本公司已設置內部稽核人員之職務代理人1人。且內部稽核人員之職務代理人已符合主管機關所訂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條件、並依規定行使職權及持續進修。
二、內部稽核之運作
01 評估「內部控制制度」各項作業程序之有效性。
02 檢查現有內控制度,以確保重大政策、計畫、程序、規章及法令之遵循。
03 制訂並隨時調整「內部稽核制度」的稽核重點,以因應「內部控制制度」作業程序的變更。
04 檢查保全資產之方法,驗證資產是否存在。
05 查證各項財務及營運資訊,以確保財務報導的可靠性及正確性。
06 與各部門溝通協調需改善之作業流程,必要時協助增修訂管理辦法。
07 與各部門溝通協調需改善之作業流程,必要時協助增修訂內控制度;並呈審計委員會、董事會通過。
08 依主管機關「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依風險評估擬訂「年度稽核計劃」。
09 依據「稽核計畫」對各項作業進行查核,並將查核發現之缺失及異常事項作成稽核報告呈報總經理、董事長、審計委員會、董事會。
10 評估各單位執行任務之績效與品質,並檢討公司營運或專案計畫目標之達成,以提昇整體營運之效率與效果。
11 主導並複核各單位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報告,併同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12 對於稽核發現及建議,每季定期追蹤,依據跟催及改善建議事項執行情形及績效作成追蹤報告,以確保相關單位已及時採取適當改善措施。
13 列席審計委員會並向審計委員報告內部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14 列席董事會並向董事報告內部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15 依主管機關規定,進行申報:內部稽核人員基本資料、內部稽核人員之職務代理人基本資料、內部稽核人員進修時數、內部稽核人員之職務代理人進修時數、內部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內部稽核年度稽核計畫、以及稽核計畫董事會通過日期。
16 依法令規定,配合主管機關進行公司內部控制的實地查核、以及其他重大查核事項之配合和追蹤進度。
17 依法令規定,稽核人員應持續進修並參加金管會認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以提升稽核品質及能力,其講習內容應包括各項專業課程、電腦稽核及法律常識、倫理道德等。
18 依法令規定,稽核人員每年應參加主管機關所舉辦之重要宣導會議及法令佈達說明會。
19 依法令規定,持續監督公司誠信經營遵循情形,並且督促專責單位應據實做成報告呈報董事會。
20 依法令規定,持續監督公司治理、風險管理、永續發展等相關重要作業,並且督促專責單位應據實做成報告呈報董事會。
21 依法令規定,持續監督公司定期評估『基層員工範圍』遵循情形,並且督促專責單位應據實做成報告呈報董事會。